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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长寄语

尊敬的读者朋友:
您走进图书馆,是我们由衷的企盼;您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是我们深切的渴望;您对我们的服务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图书馆是我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参与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科学研究的必备要素。近年来,在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图书馆藏逐年丰富,现有纸质藏书19.88万册,电子图书11万册,万方全文期刊数据库6147种,学位论文近2万篇,形成了具有针对性、系统性、连续性,反映学院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现代化管理手段逐步完善,图书馆引进了《妙思文献管理集成系统》V6.5,金盘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实现了图书馆的现代化管理目标。
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图书馆员,热诚欢迎广大师生到图书馆来读书治学。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丰富图书馆的资源,强化内涵建设,努力向数字化图书馆迈进;我们将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实践“修德强能,励学敦行”的八字校训,成为你们攀登“书山”的阶梯和遨游“学海”的划桨。
我们竭诚欢迎您随时惠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和支持我们图书馆的建设,让我们大家携手共创学院图书馆灿烂美好的明天!
这里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如果你掌握了它的钥匙,那么全部知识都是你的!

资源分布

本馆文化

图书馆主楼

图书馆外景

报刊阅览室

自然书库

机构设置

馆   长:张玉梅

技术服务部:尹良

采 编 部:孟杰

王丹

刘晓棠

报刊阅览室:赵辉

王春静

图书流通部:吴静

入馆须知

为了保持图书馆环境的安静、整洁、文明、有序,图书馆现对读者入馆时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希望广大读者认真阅读,自觉遵守。具体如下:


一、凭本人借书证入馆。图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证件扣留,对持证者和借证者给予10元罚款。证件由所有者本人领回。


二、对使用伪造、假冒、涂改的证件者,扣留相关证件,并给予20元罚款。


三、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挡,馆内请勿拨打、接听手机。


四、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严禁使用馆内电源插座及其他电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五、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者,处以5元以上罚款。


六、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违者将视污损程度及破坏程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七、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禁止着袒胸露背装与拖鞋入馆。


八、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等。


九、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制度,支持馆内工作人员的工作。


十、进入电子阅览室要穿鞋套,禁止更改电脑的设置,一人一机。


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接受处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批评。情况重者由图书馆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报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本室文献管理范围:报纸、中文当年期刊、过刊合订本。


二、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凭本人图书证入内,允许带笔记本,其他物品不得携入。


三、读者每次限取期刊1册,用图书证占位,阅后请准确放回原有位置。


四、请爱护期刊,不得在刊上勾划、批注、涂抹、撕页等,如有损坏,罚款5元。


五、保持阅览室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馆内请勿拨打接听手机。


六、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物者,罚款5元。


七、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违者罚款5元。


八、本室期刊供内阅,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办理复印手续,未办理复印手续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盗论处。


九、复印规定:读者可凭本人图书证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并在2小时内还回,若超时,每小时罚款2元;当日不还,每日罚款5元。


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严禁使用馆内电源插座及其他电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十一、开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30,周六、周日9:00至20:00。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服务项目:


互联网浏览、数据库查询和电子期刊及电子图书阅览。


二、开放时间:


周二至周日9:00—19:30(周一电子阅览室系统维护)


三、本室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


上机手续:


(一)读者持本校工作证或学生证在电子阅览室办理开户,同时交纳预存款10.00元。


(二)建立用户名称和设定密码。


四、收费标准:


(一)上机费每小时1.00元。


(二)打印文献,A4纸每张0.3元。B5纸每张0.2元。


五、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禁止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读者未经允许不得将移动存储设备与电子阅览室计算机连接。


六、读者下载文献需经工作人员对用户的移动存储设备进行全面查杀病毒后方可下载。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八、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网站,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九、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干扰他人上机。


十一、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禁止在室内吃零食。


十二、上机时使用本室工作人员指定的微机。


十三、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严禁使用馆内电源插座及其他电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开馆时间

电子阅览室:8:00—20:00(周二—周日)
报刊阅览室:8:00—20:00(周一—周日)
流  通  部:8:00—18:00(周一—周五)

借阅规则

一、学生和教职工凭我馆借书卡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
二、教职工限借中外文图书4册,学生限借2册。
三、借书期限:教师借期为30天,学生各类专业图书借期均为15天,社科类图书借期为15天,文学类图书借期为15天,特殊需要可续借。
四、所借图书严格遵守借阅期限,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若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超期按超期罚款制度处理。凡逾期未还或罚款未交者,一律停止借书。
五、中文过期期刊,教职工限借平装期刊2册;学生一律不外借。精装期刊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图书不得涂抹或撕页,如有丢失损坏者,按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七、各流通处图书均开架借阅,自由选择。选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不借时将书放回原位,不可随意乱放。
八、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交回借书卡,由图书馆统一销毁。


征订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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